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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二十年长江治理显著改善河湖水质,但湖泊生态恢复稍显滞后

    长江流域一度面临水质恶化、生物多样性退化等严峻挑战。本世纪以来,国家实施了大规模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政策。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背景下,科学评估系列政策带来的治理修复成效,有助于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后续保护政策。

    针对上述科学问题,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秦伯强研究员团队整合了国家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数据,结合卫星遥感与野外调查资料,系统分析了全流域超1000个河流断面和99个湖泊水质与水生态指标,评估了长江流域2005–2022年水质与水生态恢复进程。

图1 2012–2020年长江流域河湖总氮、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叶绿素浓度时序变化(a–e);2005–2024年长江中下游湖泊水生植物覆盖率及其变化(f–g)

    研究结果显示,大规模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政策成效显著,过去18年河流断面化学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22年已有95.4%的监测点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总氮、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稳步下降。与此同时,长江流域湖泊水质改善显著滞后于河流水质改善,而湖泊生态恢复又明显滞后于其水质改善

    尽管部分湖泊总氮下降,但总磷未见改善,叶绿素a以每年1.41 mg/L的速率增加,藻华风险加剧;2005–2024年间长江中下游湖泊水生植被覆盖率年均萎缩1.4 km²,阻隔型湖泊水生植被退化速度为通江型湖泊的三倍;底栖动物在2018年的丰度与物种数亦显著低于2007–2009年间的水平。

    湖泊生态恢复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缺氧条件下沉积物“遗留”营养盐释放、长水力停留时间降低湖泊自净能力、栖息地碎片化加剧生物群落恢复难度、气候变化促进浮游生物代谢。

    虽然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渔业资源,但实现流域尺度的持久生态修复,必须采用自然-社会生态系统协同治理策略,统筹外源污染控制和内源污染治理,超越单一化学指标,将水生植物覆盖度、底栖动物群落结构和鱼群功能等生态指标纳入常规监测范畴。

上述成果近期发表在环境与生态学领域期刊《生态指标》(Ecological Indicators)上。

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ecolind.2025.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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